海通公交原华威场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连云港海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海通公交原华威场地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邀请招标。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连云港市原华威电子器件有限公司院内;
(2)本次招标规模: 造价约49万元;
(3)本次招标内容:场地改造、场地排水系统改造、其他零星项目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20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8)本工程谢绝在招标人集团范围内存在严重建筑质量问题和曾造成不良影响的施工方参与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报名方式: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拟报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前来报名(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报名费用:招标文件每份300元。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招标代理部)
六、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玖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七、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中国招投标网站(
http://www.infobidding.com/)
招标人:连云港海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许增磊 电话:85897566
邮 编:2220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
联系人:李工 传真:0518-85591613 电话:0518- 85591613/1333786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