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辆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2015-11-27 15:19浏览:13878
关于连云港海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TGJ2015120203)已于2015年11月12日发出招标公告并接受报名。因招标车辆交付日期和竞标保证金等内容发生变化,现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澄清和修改,公告如下:
1、公交车辆采购合同(招标文件第二章8.1)
交货期:2016年2月28日前交付车辆。
2、竞标人须知(招标文件第一章19.1)
竞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竞标人应在2015年11月30日18:00点前交至连云港海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账户上,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的竞标保证金。
本公告为连云港海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辆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竞标响应单位均起约束作用,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涉及本澄清公告修改内容的相关条款亦作相应修改。本澄清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