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传媒公司对车体广告进行全面检查
发布:2015-09-11 11:10浏览:13114
来源:传媒公司
作者:佘少杰
新《广告法》9月1日实施后,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广告法》,海通传媒公司认真组织开展新《广告法》的宣传和学习活动,使公司员工对新《广告法》有了更深刻、更明确的认识。同时,传媒公司副总经理刘永善带领安全生产部人员对车体广告内容进行了一次专项全面检查,按照新《广告法》逐一进行排查统计,对涉及违规发布“医疗保健广告”等和含有“功效、安全性保证”、“升学率或培训效果保证”、“房产升值类保证”等违法用语的广告,立即与客户沟通整改。组织设计部门重新修改图纸,修正广告用语,对已经上车的广告进行覆盖,切实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截止目前,共检查各类广告 10余条,整改涉嫌违规广告 3 条。